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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下半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2018年03月30日 00:00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川外侨函【2016】227号)和《16877太阳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需报半年度备案计划。2018年下半年的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教学科研人员要科学制定2018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备案。确需临时安排出国(境),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yyllf@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4月12日。2018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将以本次申报为准,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663667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6877太阳集团

附件二:16877太阳集团2018年下半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备案汇总表.xls

附件一:16877太阳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