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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4年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晋升材料的通知(补充通知1)

2014年09月17日 08:4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根据2014年7月7日人事处、组织部发布的《16877太阳集团关于开展教育职员岗位职级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晋升材料的提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校内各职员设岗单位及时成立本单位“2014年度教育职员岗位职级晋升基层聘任工作小组”(由本单位党政领导三人或以上奇数组成,不足人数可邀请上级党委相关领导组成,以下简称“基层组”),并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基层组组成人员名单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人事处)备案。

2、各单位基层组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本单位职员岗位职级晋升申请人提交的晋级材料,并根据《16877太阳集团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0]19号)规定的“任职基本资格与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满足资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和评议,并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申请者材料和汇总表格(见附件,电子表格一并提交)报人事处人事科(犀浦校区图书馆602B)。

3、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已按职员岗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若符合应聘高一级职员岗位职级相关条件,可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上报后不退回,请将相关材料自行复印留底。

人事处 组织部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