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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7太阳集团党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00:00 点击数:

16877太阳集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2018年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生党支部按要求按时完成相关评议工作:

一、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1、评议标准

请各学生党支部按照《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办法》(西交党[2012]9号,见附件)规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的基本程序与方法、评议的等级标准,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开展2017-2018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2、评议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3、注意事项

(1)各学生党支部应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开展前,按文件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评议过程详细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

(2)民主评议“优秀”等级比例为正式党员数的10%(不足1人按1人计);

(3)提交材料:党员个人填写《16877太阳集团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登记表》(附件6),支部填写评议结果后汇总提交学院,民主评议结果汇总填写《××党支部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1),以上材料于2018年5月8日(周三)前,提交给相关老师。本科生支部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243511734@qq.com,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送至X10206张异老师处;研究生支部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33447832@qq.com,个人登记表纸质材料送至X10218王轶老师处。

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学院党委于5月9日-15日,按照《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条例》(西交党[2012]8号)规定的评选原则、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在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推荐名单在院网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16877太阳集团党委

2018年5月4日

附件.zip

16877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