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下半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2019年04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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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川外侨函【2016】227号)和《16877太阳集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需报半年度备案计划。2019年下半年的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学科研人员要科学制定2019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备案。确需临时安排出国(境),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备案汇总表以电子文档报送,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yyllf@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4月17日。
2019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将以本次申报为准,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际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1/423房间
联系人:青松、刘雅维,电话:66366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