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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3年12月02日 11:4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要求和学校相关政策,为促进学校国际化建设,提升学校师资队伍水平,本年度学校继续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参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申请条件、外语要求、类别:

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f4d1ae42361a4aafaf8cca3f4fdadaad.shtml。

注意: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于2014年1月5日—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填写“16877太阳集团”),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各单位需于1月10日前将(1)《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16877太阳集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3)网上申请提交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的纸质材料由学院人事秘书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九里校区行政楼415),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szb@swjtu.edu.cn

三、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评审时,对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将予以优先考虑。

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3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前,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3.为方便留学人员了解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有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委编写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对获资助的教师回国后考核合格给予适当的奖励。

2.申请其他公派访学项目的,原则上需首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六、联系方式

杨巧艳,szb@swjtu.edu.cn,028-87600208

16877太阳集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