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1)期末考试命题和审题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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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电教【2018】14号
关于2018-2019(1)期末考试命题和审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专业认证工作要求,规范考试管理,现将期末考试命题及审题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命题要求
(1) 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地点、统一阅卷。每一门课程由课程负责教授确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负责制定A、B两套难度和题量相当的试卷,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 命题教师根据课程大纲中“课程支撑毕业要求”情况,明确课程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课程面向的专业分别填写“教学环节支撑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电气专业见附件1、电子专业见附件2)。
注意1:同一门课程针对电气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开设,应该分别分专业填写“分析表”。
(3) 命题结束后,命题教师将A、B两套试卷及“分析表”提交审题人审核。
2、审题要求
(1) 所有考试课程试卷审题人原则上由课程负责教授担任;如果课程负责教授担任命题人,则其试卷由系主任审核;如果系主任作为课程负责教授命题,则其试题交由副系主任审核。
(2) 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卷审核通过后在“分析表”中签字确认。
(3)签字确认的“分析表”由课程教师暂存,待考试阅卷结束并完成课程达成度分析之后,与达成度分析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学院资料室。
(4)A、B试卷待考试结束后提交试卷同时一并提交资料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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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