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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2级博士研究生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2018年10月10日 00:00 点击数:

根据《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研究生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我校2012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硕士研究生(2014级及之前工商管理硕士、2014级公共管理硕士、2014级会计硕士除外)将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请上述相应年级研究生在2018年年底前务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以达到毕业要求并参加论文答辩。若课程学习合格且通过论文开题,但未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或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结业。硕士结业生可在结业1年内,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结业生可在结业4年内,再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时未能毕业且未办理结业手续的研究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pdf

附件二 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结业申请表.doc

附件三 全日制研究生结业信息采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