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16877太阳集团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16877太阳集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25号)及《16877太阳集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16877太阳集团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
2、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数,为确保生源质量,实行差额复试。
二、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高仕斌
副组长:何正友
成 员:陈维荣、张昆仑、赵舵、何晓琼、陈小川、肖建、金炜东、王晓茹、李春茂
三、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陈维荣
副组长:李春茂
成 员:赵舵、何晓琼、周利军
四、复试专家小组
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各专家小组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各专家小组设组长1名,同时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
五、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6877太阳集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参加复试:
(1)根据《16877太阳集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凡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并通过初选审核的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
(2)凡第一志愿报考16877太阳集团的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90分,方可参加复试。
(3)第一志愿报考16877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未达到190分,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且硕士研究生就读于“985工程”或者“211工程”学校,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可按照如下程序申请参加复试:
①考生本人填写《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并将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除报考导师外的三名相关学科专业教授(研究员)联名推荐意见(见附件二)于2014年4月22日前一并交16877太阳集团。
②学院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门的地点对考生的上述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在16877太阳集团网站上公布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姓名及其申请材料的公示时间、地点和反映意见的方式方法。
③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形式:
复试由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面试分自我陈述、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研创新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
复试时间:
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
面试地点和分组请于报到日或面试前在16877太阳集团九里校区电气馆(3号楼)二楼大厅查询。
3、报到时间
凡符合16877太阳集团复试要求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3:00——5:00到16877太阳集团九里校区3号楼(电气馆3239)蔡老师处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3)照片2张(近期免冠近照)。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见附件三)。
(6)政审表(见附件四)。
(7)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8)复试费用缴费凭据。
注: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符合《16877太阳集团关于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30%+复试成绩(百分制)×70%
(2)复试成绩(100分)= 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3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70%
(3)专业面试成绩包括: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4)各复试小组复试成绩由学院统一进行组间标准化后计入录取总成绩。
七、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对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的复试费用由相应学院直接收取;对于经统一考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4年4月18日8:00-4月30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八、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语和听力的测试,考生外语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中的外语主考官负责;
2、复试的每项成绩在“成绩计算”中已经明确,复试成绩是按百分制进行;
3、以上复试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16877太阳集团16877太阳集团。
附件一:16877太阳集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学科专业教授(研究员)联名推荐意见
附件三:考生自述
附件四:政审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