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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科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7年03月10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科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科科技创新项目的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未获得过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3)年龄40 (含)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适度支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引进人才;

(4)对引进人才,在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完成后,方可申报本项目。

2、经费支出范围: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中劳务费不超过当年拨款额度20%,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当年拨款额度20%。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根据学校校区定位调整和综合改革精神,本次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评审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含峨眉校区相应的系。

2、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位、职称)于3月14日前报送科研院基地科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须明确预期成果(SCI、EI不少于两篇)、申报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3)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并将评审时间报科研院,科研院将派人参加评审会;

(4)请将排序后的申报清单由专家组组长签字后报科研院基地科,同时发送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信息简表电子版至科研院基地科邮箱。科研院将根据经费情况择优支持。

联系人:于小娟 李怀龙 廖忆崎

邮箱:jdk@swjtu.cn

电话:66366294

附件1:16877太阳集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17版

附件3:项目信息简表及查询资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9日

16877太阳集团教职工,满足申报条件的请将个人信息(姓名、学历、职称、年龄)等信息于3月13日前发给胡海涛。同时做好申请书及答辩ppt。学院将于3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电话:13880384547,邮箱:hht@swjtu.edu.cn & huhaitao16@163.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