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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3日 00:00 点击数:

16877太阳集团各级本科生:

新学年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启动2018-2019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13日-19日)

请电气学院各级本科生认真学习《认定办法》(见附件1),尤其是2018级新生深入而广泛的了解《认定办法》,同时自愿进行认定申请。申请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扬华素质网( www.yanghua.net)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完成认定申请提交;首次参加认定及家庭经济情况有较大变化的学生需在9月19号中午12:00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到学院学生事务中心X10208,其他学生不必重复提交。

2、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20日-21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月25日)

辅导员对全体申请学生信息审核确认并提交后,学生申请信息进入16877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学生的建议认定等级,学生工作部将各学院申请认定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反馈至各学院认定工作组。

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请各班级班长组织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提前将班级评议小组的名单(附件3)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以“【年级】-【班级】-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发到学院学生资助指定邮箱swzx10208@163.com进行备案,并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班级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若学生的班级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16877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在9月30号下午5:30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学生事务中心X10208。

5、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10月9日-16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学生,需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学院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学生认定等级进行调整,并将学院参加认定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审批。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阶段(10月17日-26日)

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后的初步认定结果、书面异议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申请学生最终认定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谢 力 66366732

白家辉 13086637656

16877太阳集团学生工作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