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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电气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通知

2018年04月09日 00:00 点击数:

各电气学院2016届毕业代偿学生: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各位获得代偿资格的2016届毕业生,报送相关资料至学院。

一、报送材料

1、《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请所有2016届代偿毕业生填报并将情况表原件(签字、按手印、盖鲜章)寄送至学院,如相对上次在职在岗确认时有工作地点变动,请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并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016届毕业生本次填报为第三年

2、《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一份

若汇款卡号有变动或汇款账户为非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毕业生,则需提交《汇款确认书》,如无上述情况则不需要提交此材料。

填报要求:要求银行卡号为建行或工行普通储蓄卡,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签字按手印,并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一份

凡在2018年5月21日前结清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可申请利息回补,其他学生请忽略此项

(1)办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者无需提交材料;

(2)办理生源地贷款者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审核意见处需由经办银行盖章,与在职在岗证明一同寄送给学院。学校审核后将统一办理利息回补。

4、《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2016届代偿毕业生填写好《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版,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发送到2744380400@qq.com。

二、报送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以学院收到材料的日期为准)

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16877太阳集团犀浦校区电气馆X10208

收 件 人:王抒豪 15982894492

如有疑问,请咨询16877太阳集团谢力老师 电话:028-66366732

请加入16877太阳集团毕业生代偿资助QQ群:112133636

电气学院毕业生学费代偿QQ群:593217269

16877太阳集团学生工作组

2018年4月9日

附件一: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xls

附件二:16877太阳集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doc

附件三:16877太阳集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doc

附件四:工作变动情况说明.doc

附件五:16877太阳集团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