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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7太阳集团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2021年09月03日 16:06 点击数:

全体同学: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我校可推荐候选个人3名(学生生源地为四川省藏区高校可额外推荐1-2名当地学生参与评选)。

二、参评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三、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分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一)院级推荐阶段

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开展院级评审,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材料递交时间:202197日中午12:00

材料递交形式:

1)上报材料: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word版)、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

(2)电子版:以上文件统一命名为全国自强奖学金-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759374427@qq.com

(二)校级推荐阶段(2021923日前)

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0年度16877太阳集团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

(三)省级推荐阶段(923日至1015日)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开展省级推报工作,通过组织评审,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材料。

(四)全国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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