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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9日 15:36 点击数:


全体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科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德育评价阶段(629-74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均不可见,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二)更新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阶段(831日)

在开展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发展性评价之前,学院更新学生参评状态和综合素质评价模块辅导员配班情况。

(三)智育评价阶段(91-920日)

学院根据本学院智育评价细则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四)体育评价阶段(91-9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五)美育评价阶段(91-9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六)劳动教育评价阶段(91-9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七)发展性评价阶段(91-920日)

学院根据本学院发展性评价细则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八)学院提交批次阶段(921-922日)

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本学院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和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于92217:00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阶段(92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23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专项工作联系人:何老师,6636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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