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科2022级、2021级、2020级学生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德育评价阶段(6月29日-7月4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均不可见,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二)更新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阶段(8月31日)
在开展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发展性评价之前,学院更新学生参评状态和综合素质评价模块辅导员配班情况。
(三)智育评价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学院根据本学院智育评价细则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四)体育评价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五)美育评价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六)劳动教育评价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七)发展性评价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学院根据本学院发展性评价细则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八)学院提交批次阶段(9月21日-9月22日)
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本学院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和上传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于9月22日17:00前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阶段(9月2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23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
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
专项工作联系人:何老师,66366732
16877太阳集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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