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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本科教学工作类审核认定的补充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11:29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16877太阳集团关于启动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本科教学工作类审核认定的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  由于涉及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类别比较多,部分需集中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基于让老师少跑路的思路,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认定在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审核认定,教务处集中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  提交材料时请单独提交本科教学相关的材料(教师系列用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表1和附表4)一式四份(教务处留存一份备查),学术业绩条件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一份。

3.  教学效果评价情况栏,所在学院分数需提前填写并审核,统一交教务处后,其余两项由教务处商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后汇总。

4.  自评报告及教学反思。参评教师需针对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效果、教学公共服务、特别贡献和成果五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着手,完成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作为评价辅助材料。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

5.  申请“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认定的教师需要提前通过本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并请同时提交相关辅助材料。

6.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当年的申请资格或评审结果,且根据《16877太阳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五年内不得申请。

7.  请各学院人事秘书或负责职称评审老师收齐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于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报教务处综合楼224办公室(汇总表为:拟评名册)。教务处审核认定后,集中返回学院。由于涉及集中审核并提交本科工作委员会,请及时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