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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16877太阳集团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

2018年03月29日 00:00 点击数: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我校第二十届工代会暨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将于5月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3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重要、有效的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16877太阳集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规定和精神,关系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2、提案内容超出了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的;3、提案内容超出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4、不符合征集要求的。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五)提案撰写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 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六)提案由教代会代表或教代会代表团提出。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以教代会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的提案,则必须有代表团团长签名。

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网上提案以个人网上ID登录信息为准。

16877太阳集团工会

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附件1: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附件2:16877太阳集团教代会提案提交方式.doc

附件3:教代会提案信息系统使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