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纳税申报具体填报注意事项
2018年03月12日 00:00
点击数:
为了方便教职工开展12万元以上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我处拟定了填报注意事项,供教职工参考。
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教职工务必申报纳税情况
学校从2016年5月开始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缴纳个税所得税,金牛区地税局已准确掌握教职工2017年全年收入情况,鉴于此,请年收入12万元以上教职工务必申报纳税情况。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二、如何查询2017年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
我处已为各位老师将2017年度的个人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以供参考,各位老师可登陆计财处网上查询系统在我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发布界面查询“2017年度12万个税申报查询(仅供参考)”,“2017年总收入合计”金额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务必按税务局要求申报纳税情况。
三、填报指南
1、行政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街道
2、受理税务机关:成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
3、任职(受雇)单位:16877太阳集团
4、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12100000450752090P
5、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栏:以下四项必须填列
年所得额(境内)=“2017年总收入合计”
应纳税所得额=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2017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2017年已缴(扣)税额
温馨提示:填报完成后,应纳税额等于已缴(扣)税额,应补税额和应退税额必须为零。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