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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纳税申报具体填报注意事项

2018年03月12日 00:00 点击数:

为了方便教职工开展12万元以上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我处拟定了填报注意事项,供教职工参考。

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教职工务必申报纳税情况

学校从2016年5月开始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缴纳个税所得税,金牛区地税局已准确掌握教职工2017年全年收入情况,鉴于此,请年收入12万元以上教职工务必申报纳税情况。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二、如何查询2017年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

我处已为各位老师将2017年度的个人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以供参考,各位老师可登陆计财处网上查询系统在我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发布界面查询“2017年度12万个税申报查询(仅供参考)”,“2017年总收入合计”金额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务必按税务局要求申报纳税情况。

三、填报指南

1、行政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街道

2、受理税务机关:成都市金牛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

3、任职(受雇)单位:16877太阳集团

4、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12100000450752090P

5、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栏:以下四项必须填列

年所得额(境内)=“2017年总收入合计”

应纳税所得额=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2017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2017年已缴(扣)税额

温馨提示:填报完成后,应纳税额等于已缴(扣)税额,应补税额和应退税额必须为零。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