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电气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办法》(西交党[2012]9号)、《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条例》(西交党[2012]8号),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请各学生党支部按照《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办法》(西交党[2012]9号)规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的基本程序与方法、评议的等级标准,认真开展2015-2016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开展前,完成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并将评议结果为“优秀”且符合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的党员作为该学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向所在党委(党总支)进行推荐。(注:民主评议等级“优秀”比例为正式党员人数10%)
请各学生党支部填写《××学院(所、中心)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结果汇总表》(含本科生、研究生)(见附件1)。
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学院党委将按照《中共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条例》(西交党[2012]8号)规定的评选原则、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比例、评选程序,在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请各学生党支部填写《16877太阳集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见附件4)(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民主评议为“优秀”的正式党员填写《16877太阳集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5)(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三、民主评议学生党员与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西交党[2012]9号、西交党[2012]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力争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党性观念,使广大学生党员切实做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在班风学风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力争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各项建设,使广大学生党支部以服务型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完成《××学院(所、中心)民主评议学生党员结果汇总表》(含本科生、研究生)(见附件1)、《16877太阳集团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见附件4)(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16877太阳集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5)(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于6月24日(周五)前,本科生党支部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631174147@qq.com,纸质稿送至X2603李诗涵老师处;研究生党支部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33447832@qq.com,纸质稿送至J3210王轶老师处。
电气学院党委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