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团委通知】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扬华杯”暨全国“挑战杯”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16877太阳集团全体师生:
为迎接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校团委拟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扬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背景: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
自1989年第一届“挑战杯”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1000多所高校,高校参与面达70%以上,已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范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是国内各个大学展示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窗口。
为迎接全国“挑战杯”竞赛活动,我校“扬华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扬华杯”)已经连续举办了十三届,我校“扬华杯”同时也是全国“挑战杯”的校级选拔赛。
二、参赛对象:
凡2015年7月1日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欢迎我校各创新基地选手携作品组队参赛。
三、比赛进程:
分参赛报名、提交结题作品、预审、终审四个阶段。
四、竞赛日程
l、宣传动员。2014年12月,各学院团委各级团组织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我校师生了解竞赛内容及总体安排。
2、参赛报名。2014年12月—2015年3月,各院系确定申报项目,从校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参赛报名表”,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参赛报名。比赛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9日。
16877太阳集团报名地点:犀浦校区X2603;
联系人:樊东;联系电话:66366732;报名邮箱:fandong906@163.com
3、作品制作。2014年12月—2015年3月上旬,各参赛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立项作品(鼓励各参赛队自己联系指导教师)。
4、提交作品。2015年3月,各参赛队提交结题作品,作品提交要求: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和学术论文类(字数不超过8000字)须向评委会提交论文终稿,发明制作类须向评委进行实物演示。所附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并以4号宋体A4纸打印。对按要求提交且评审组确定已结题的作品。
5、作品终审。2015年3月下旬,进行“扬华杯”参赛作品终审。同时,接受没有参加2014年立项但已完成的项目申报和参评。对于通过预审的项目,以及未进行预审但已完成并经专家鉴定为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进行最后的评审。
6、省赛选拔。2015年4月,推荐“扬华杯”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四川省选拔赛。
7、全国“挑战杯”比赛作品申报。2015年6月,推荐获省级比赛一等奖作品参加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
8、全国评审委员会作品预审。2015年7月,全国评审委员会进行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作品预审。
9、全国评审委员会作品终审。2015年8月,第十三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下达终审参展通知。
10、参加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2015年10月,将举行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终审、展览、总结、表彰,我校参加终审参展作品的作者(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要求,每件作品限参赛作者1名参加终审展示)由学校组织前往承办学校,与会期间的食宿和往返费用由学校负责。
五、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专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获得的专利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六、报名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须经本人或集体报名,有至少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
3、凡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报名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也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作品形式报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不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4、每位报名者报名参赛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
七、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3类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3、评审中综合考虑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4、评审分为预审和终审。由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获校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四川省选拔赛;获得省级一等及以上奖项的作品,代表学校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竞赛。
2、在“挑战杯”系列赛事(校“扬华杯”、省级选拔赛、全国“挑战杯”)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单位授予最高荣誉奖杯“扬华杯”。得分情况作为校团委考核院系分团委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团体计分办法如下:(同一项目(作品)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分值计算)
依据院系总积分排名,奖励总分超过50分的前三名院系:
组织奖名次及奖金额度(人民币、元) | |||||
“扬华杯” | 3000 | 第二名 | 2000 | 第三名 | 1000 |
3、在“挑战杯”系列赛事中,为获奖学生作者和指导老师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如下:(同一项目(作品)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计算)
奖项等级 | 获奖作品分值计算(单位:分/件) | |||||||
校“扬华杯” | 一等奖 | 30 | 二等奖 | 20 | 三等奖 | 10 | 鼓励奖 | 5 |
省级选拔赛 | 一等奖 | 40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20 | ||
全国“挑战杯” | 特等奖 | 100 | 一等奖 | 70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20 |
奖项等级 | 作品获奖类别及奖金额度(人民币、元/作品) | |||||||
校“扬华杯” | 一等奖 | 800 | 二等奖 | 500 | 三等奖 | 300 | 鼓励奖 | 证书 |
省级选拔赛 | 一等奖 | 1000 | 二等奖 | 800 | 三等奖 | 500 | ||
全国“挑战杯” | 特等奖 | 10000 | 一等奖 | 5000 | 二等奖 | 2000 | 三等奖 | 1000 |
4、全国“挑战杯”获奖者优先推荐参评成都市“一专多能”优秀学生(教师)、省市“十佳优秀教师(学生)”。同时获奖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在推荐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获得相应学科竞赛奖励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