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申请单独外出实习手续的通知
2014年06月17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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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学校共同办学的需要,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允许学生申请单独外出实习。申请单独外出实习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申请:
1、学生所申请单独外出前往企业实习的岗位,原则上必须为16877太阳集团电气、电子专业对口企业所提供的实习岗位。学生在企业实习时间至少3周以上;
2、学生必须提交企业出具的“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收函(有企业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和“学生在企业实习岗位及具体日程安排(要求细化到每一天)”,下载并填写“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和“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要求企业盖章)”,提交学院教务。
3.对于申请并获批独自在校外开展暑期实习的同学,还必须下载“本科生校外实习企业评价表”提交校外企业,在实习结束后,请企业相关人员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返校后将此表和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在场的实习现场照片作为“暑期实习报告”附件提交实习带队教师作为评分依据。若无法提供者按实习不合格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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