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16877太阳集团关于2021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16877太阳集团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1】47号)及《16877太阳集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规定》(西交电教【2023】2号)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如第三学期未开题,时间顺延)。参加中期考核报告时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大部分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学术科研和论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申请中期考核前,硕士研究生需将纸质版《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中“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填写好并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纸质版《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和《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记录表》提交给中期考核组秘书(由导师指定)。 秘书请在中期考核前将海报在学院布告栏张贴公示。考核时请拍摄每位研究生2-3张现场照片。具体流程详见学院文件,需按要求开展工作。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由导师负责。由导师(组)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对学生报告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与开题环节的专家组保持一致。考核完成后研究生须将相关签字栏签署好意见的《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全部内容制成PDF电子文档,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论文中期考核”对应的模块中,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本人的《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和《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记录表》纸质版及照片提交至各班班长,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序于2023年9月12日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气馆10204#)。
注:若学位论文在中期考核时与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题目)有变动,按学院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16877太阳集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