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18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招聘通知
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导师:
我校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属于校级实践基地,现启动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募工作。
一、实践单位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成立于2004年4月,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2009年3月,三方再次携手共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宁波工研院)。2013年,宁波工研院与慈溪市签署协议,共建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目前的宁波工研院下设材料技术研究所、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和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四个非法人研究所,形成了“一院四所”的架构格局。2015年4月,浙江省政府为宁波材料所授牌“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2018年2月,宁波材料所牵头承办建设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揭牌,2018年将动工建设。目前全所已形成包含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在内的合理学科布局,其中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含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含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拥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稀土永磁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
二、实践时间及实践地点
时间:需保证12个月以上联合培养时间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三、招募岗位
见附件2: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需求计划表
四、招募对象
16877太阳集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16877太阳集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等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在读硕士研究生
五、招生领域
新材料:涉及磁性材料、海洋材料、表界面化学与物理、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材料设计与材料计算等领域;
先进制造:涉及制造信息技术、精密制造工艺与系统、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复合材料制造与装备、器件制造与系统集成、计算机视觉及图像处理技术等领域;
新能源技术和生物医用材料与工程:涉及光伏技术、化工催化与分离、储能技术、节能减排、生物医用材料、精准医疗、组织器官修复替代、康复器械与系统等领域。
六、联合培养期间津贴待遇
1、研究生津贴参照宁波材料所同类研究生的待遇标准,进入基地的研究生享受宁波材料所导师资助的生活、科研补贴(含等级奖学金、助研奖酬金、餐补和房补等),硕士研究生享受不低于1600元/月的研究生津贴。节假日和高温季节由导师课题组给予适当的补贴。享受导师课题组资助的年终绩效、论文奖励等。
2、免费入住研究生公寓(2人/间)。
3、可参评宁波材料所设置的企业奖学金。
4、毕业后推荐报考宁波材料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七、联合培养模式
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所后实行导师负责制,在导师指导下开展课题和学位论文研究。参照我所同类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须定期向所在科研部门或课题组报告文献阅读、课题调研、科研进展、实验结果等情况。与材料所统招研究生一起参加学年考核、评奖评优,全所每年评选优秀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学位论文答辩,依据合作方要求组织实施。在双方认同的情况下,也可在所内完成论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由校方组织实施。
八、报名及选拔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同学征得校内导师同意并签字后,7月6日17:30前将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3)和个人简历发至swjtu236@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院+专业+联系方式+宁波材料所;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简历请于2018年7月6日17:30之前送至16877太阳集团犀浦校区综合楼239室,宁波材料所将组织导师前来进行面试选拔。
九、联系人
张老师(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8-66367235
陈老师(宁波材料所)联系电话:0574-87911122;
十、附件
附件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介绍
附件2:16877太阳集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需求计划表
附件3: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