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报销的通知
2018年05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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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加规范地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2018年,学校划拨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专项经费”。现将该项经费使用及报销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销范围
从2018年4月2日起,开展的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中,以下类别的校外专家费用可申请报销: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费,包括①传统邮寄方式送审、②教育部网上平台送审;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
关于以上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研究生院已拟订了《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校外专家劳酬标准的说明》,目前正在与计财处、人事处进行会签,确定后将及时补充通知。
二、报销方式
1、报销时间:每学期末展开一次集中报销,具体日期请关注通知。
2、采用①传统邮寄方式送审的博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费,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校外专家的答辩费,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进行酬金申报。交酬金确认单至研究生院审批时,请一并提交附件1-3。
3、采用②教育部网上平台送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费,由研究生院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统一结算支付。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在组织研究生答辩时,及时采集校外答辩委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做好统计记录。
2、采用①传统邮寄方式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校外送审的,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向博士生采集专家在评审结束、反馈论文评阅意见时填写的个人及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若评阅专家未提供,请联系获取。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周知博士研究生及博士生导师。
附件3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答辩专家劳酬发放信息表.xlsx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