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转研究生院】非全日制研究生选课注意事项

2018年03月16日 00:00 点击数:

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

2017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请在2018年3月16日18:00前完成个人学习方式的调整,若选择“全学期”授课(1-17周上课、18和19周考试),请在2018年3月16日18:00前完成本学期课程调整;若选择“集中”授课(11-14周上课、15周考试),请于本学期第10周完成本学期选课,具体选课时间以研究生院发布通知为准。

2016级及以前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由于该类学生已经停招,公共课程研究生院不再开设专业课程是否继续开设请咨询自己的学院。未完成课程学习的同学,可以参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表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表(第10周以后查询)完成本学期选课,“学期课表”在研究生院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查询,选课方式为:手写选课申请(一式三份),请任课教师签字,交一份任课教师备案,交一份研究生院备案,自己留一份作为期末考试入场凭证。考试结束以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成绩补录申请表(工程硕士)”,按照成绩补录流程完成成绩登 。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