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的说明
2017年02月2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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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有部分研究生咨询提前毕业相关事宜。为保障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质量,规范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流程,特对提前毕业研究生答辩时间的问题进行下述说明:
根据《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毕业时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5年(全日制MBA、MPA和MPACC研究生学制为2年,毕业时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其中直博生学制为5年)毕业时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年。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以上要求,依规审核答辩资格并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本说明解释权归研究生院,特此说明。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