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核对研究生学籍信息和学历照片信息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文件)的要求以及上级学籍学历主管部门的规定,为保证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得真实学籍、取得合法学历,现要求我校正常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认真核查本人的学籍信息。
一、要求核查的研究生范围
2006级及以后尚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008年及以后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MBA、MPA)。
二、2011级研究生查询内容及方法
1、查询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名称、学历图像照片;
2、查询方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查询”—“新生查询”后,直接输入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三项中至少输入两项,进行查询(注意:准考证号原为15位,学信网统一升为16位,即在原来考生号前5位院校代码后加“1”)界面上将显示个人姓名、录取院校、专业及学籍状态四项内容,查看无误即完成核对工作,即可关闭页面,系统将自动记录为已核对。
3、学历图像照片核对方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查询”—“在校生查询”。按照提示登陆或者先实名注册学信网帐号(使用方法请按照“学信网”使用规定)。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姓名、证件号码、研究生层次。
三、2010级及以前研究生查询内容及方法
1、查询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名称、学历图像照片;
2、查询方法: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查询”—“在校生查询”。按照提示登陆或者先实名注册学信网帐号(使用方法请按照“学信网”使用规定)。
四、信息更改
若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学籍信息,请如实填写《16877太阳集团全日制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交至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处。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分类分批处理学籍信息的更改申请。
五、信息查询及受理更正时间
请在学习年限范围内的研究生务必尽早核对个人学籍信息,以免影响个人的学籍注册和毕业信息等事宜。
请学籍信息有误的同学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16877太阳集团全日制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交给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处;请学院教务员老师汇总后于6月21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