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   >   正文

【本科生评优】16877太阳集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1:17 点击数:

本科2020级、2021级、2022级各位同学:

按照《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39-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请各班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基本情况

(一)评选内容

个人荣誉: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集体荣誉: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附件1)。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28-108日)

(一)民主评议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校级、院级学生组织组织提出申请,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审核拟推荐人资格,确定拟推荐人选。

民主评议后,各班班长/社团负责人,填写《电气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民主评议结果》(附件2),以班级/社团为单位,发送给各年级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

1.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任组长,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2.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指导老师任组长)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学生网上申请108日中午12:00前)

根据班级/学生组织评议推荐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

1.学生工作组审核(109-1012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要求,逐一审查后报学院评审小组。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评优管理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专项工作联系人:郭冰倩,66366963



16877太阳集团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