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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16877太阳集团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4日 17:32 点击数:

学院各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根据《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通知要求,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学院测算,各年级指标已下达年级辅导员。参评班级需将个人荣誉推荐人选排序上报,各学生组织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并排序上报。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见附件3)和《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材料计分表》(见附件4)、《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并提交《班级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选汇总名单》(附件6);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附件3、附件4,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附件3《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荣誉清单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同时,需对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出具一份《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社会工作、师生评价等方面,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出具,学院党委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6.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

7.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

2019-2020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班级提出申请。填写《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6),准备相应支撑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邀请本班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学院审核附件6及其附表所列材料。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同时将组织答辩会对班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6.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

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三、其他事项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之间不可兼得,学校、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班级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院。

2拟推荐的学生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提供支撑材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即2019-2020学年)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3根据《16877太阳集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19]1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调整,故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待后续通知

5关于审批表签字,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一律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所有材料以班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纸质版请于2020109日下午17:00报送至电气馆X10206学院学生工作组,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pjpy10206@126.com。个人荣誉称号文件以”个人荣誉硕/XX班”命名,研究生集体荣誉文件以“集体荣誉硕/XX班”命名。

咨询电话:66366963谭老师

16877太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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