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
电气学院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流程及指标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校/县”三级体系。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推报工作。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学校部《关于推报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高校渠道)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候选个人2名(学生生源地为四川省藏区可额外推荐1-2名藏区学生参与评选)。
二、参评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或已明确取得攻读上一级学位资格的学生,重点关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校级推荐阶段(7月15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不多余一名候选人。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0年16877太阳集团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
(二)省级推荐阶段(7月15日至8月9日)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推报工作,从各高校推荐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中评选产生68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向团中央推荐67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全国推荐阶段(8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219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
四、申报方式
候选个人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1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按序号打包压缩,并以“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于2020年7月5日17:00前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285869942@qq.com。
联 系 人:林静英
联系电话:028-66366731
共青团16877太阳集团16877太阳集团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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