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16877太阳集团2014级、2015级、2016级:
按照《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参见《本科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17年9月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7年9月-10月期间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班级、各位同学按此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学年总结鉴定工作(对象:2014级、2015级、2016级)
1.学生自我总结
请各班组织同学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16877太阳集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注]:请各班于2017年9月22日下午14:00-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生事务中心10208领取《16877太阳集团学生学年鉴定表》;
请同学务必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鉴定表,于10月13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0208。
2.班级民主评议
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辅导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16877太阳集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3.《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联系档案馆,将《16877太阳集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后续再具体通知)
二、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对象:2014级、2015级、2016级)
1、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2、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并填写、打印附件3《16877太阳集团XX班个人荣誉评选汇总表》,连同学生个人申请表一起,于2017年10月13日之前交到10208。(注:校级社团、院级社团推荐的同学也需要填写到班级汇总表)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各班级9月26日17:00之前将本单位学生申报个人荣誉称号支撑材料的论文电子版(文件夹以“电气2014-01班”格式命名,文件夹中文件名为“学生姓名+学号”)发送至swzx2601@126.com邮箱(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学生工作部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统一查重,并将查重报告反馈至各学院。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省级优秀毕业生”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注: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简介
1、竢实扬华奖章(对象:2014级、2015级、2016级)
“竢实扬华奖章”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学院可向学院推荐1名),评选条件见附件1。
2、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对象:2014级、2015级、2016级)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评定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其中14级茅以升班三好学生按照总人数的15%进行评定。其中三好学生标兵由学生工作组在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只推荐三好学生。
[注]: “三好标兵”、“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3、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对象:2014级、2015级、2016级)
各班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8%。明诚奖评定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
[注]: 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4、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对象:2014级)
该奖项仅在2014级中评选。各班级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主题班会,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相关评选条件,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提名,并经班委会集体讨论后,提出班级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茅班可推荐6人)。“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学生工作组在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三、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集体荣誉称号包含:忠忱班集体(学院评选1个)、先进班集体(学院评选7个)、特色班集体(学院评选2个)。评选条件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2.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申请。班级填写《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于2017年10月13日之前交到10208。
(2)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如学生班级申报集体荣誉称号的支撑材料中包含论文(荣誉称号支撑材料中的论文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也应于9月26日17:00提交至swzx2601@126.com(已在个人荣誉称号中提交查重的论文除外)。
(3)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评审小组组长在“院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形式审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院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除院评审小组组长外,其余签字要求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
(5)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班级名单。
16877太阳集团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16877太阳集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