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员材料整理的通知

2013年05月27日 08:53 点击数:

16877太阳集团2013届各毕业研究生党支部:

2013届毕业学生已经毕业在即,为了能使所有党员能在毕业前顺利完成组织关系的转移及党员材料的接转工作,尽可能减少工作失误,请各支书及支委务必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一、党员材料的整理工作。整理要求见附件1《毕业班党员材料整理备忘录》。

整理完备后交相应辅导员老师处,截止时间:2013年6月7日。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请各支部统计好党员名单,填写附件2《组织关系集体转出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1、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

2、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原则上以集体方式进行;

3、各党支部书记填写好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wangyi@swjtu.cn。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下午6点。

4、转出党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组织关系接入部门:组织关系接入部门一般是指单位直接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至少应为县、旗、市委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中央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等;请各党员(除留本校的党员)自行打电话到就业单位(或入学学校)询问后,填写到表上。如:就业单位为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上级党组织接转部门为:株洲市委组织部。

*由于我校开出的介绍信由四川省教育工委开出,所以接转部门必须为与四川省教育工委同级的组织部门。

(2)在原单位参加工作或继续读博的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不转出。

(3)组织关系一经转出,请党员个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并及时到转入地将组织关系转入,以免错过有效期(省外2个月,省内1个月)。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办理结转手续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党员,由党员毕业生确定转至何处,原则上应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入党材料转至原籍或父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人才交流中心(需自行联系)。

(5)介绍信一人只开具一次,如出错不能重开,所以请各党员务必认真填写,并留下确定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