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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办理非新生年级学费缓缴的通知

2024年09月02日 17:11 点击数:

16877太阳集团全体学生:

按照《16877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始2024-2025学年本科生、研究生学费缓缴工作(非新生年级)本次学费缓缴工作通过扬华素质网办理。

一、办理程序

为保证选课正常进行,现将本学年学费缓缴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9月2日-9月8日: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填写学费缓缴信息,并提交至学院审批。

2.9月9日-9月11日: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对学生提交的缓缴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时要重点关注学生的缴费方式是否可行,对于缴费方式为家庭亲友筹款和本人所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此部分学生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学院学生人数的3%以内。

3.9月12日-9月1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管理科将分别对学院审批通过的本科生、研究生学费缓缴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并将审批后的名单提交学校计财处。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学费缓缴工作只针对非新生年级新生学费缓缴数据分本科生、研究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管理科进行统计。

2.未参加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可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3.学费缓缴每学年只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一律不办理学费缓缴。

4.已经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且欠费金额在16000元以下的本科生或欠费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研究生,无需办理学费缓缴;成功办理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提交了受理证明或确认函的学生,无需办理学费缓缴。

学校联系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王童老师 028-66366722;

研究生管理科联系人:关怀老师 028-66366858。

学院联系人:

资助工作专项负责人:宋治东老师 028-66368597

16877太阳集团

2024年9月2日